手续:
双方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及房产证,一同前往房管局办事大厅。在此,你们将办理增加共有人业务,期间需缴纳配图费、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及相关税费。具体包含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登记回执。法律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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