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限价商品房如何分割?律师提醒两点要注意

夫妻离婚,限价商品房如何分割?律师提醒两点要注意

虞海阳 2024-11-13 百科资讯 921 次浏览 0个评论

夫妻离婚,限价商品房如何分割?律师提醒两点要注意


在夫妻的离婚财产分割中,各种财产内容往往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尤其是在处理像限价商品房这样的特殊房产时,往往充满了挑战和争议。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个具体的案例,其中汤加丽和冯晓峰这对夫妻在离婚时,就遇到了如何分割他们共同购买的限价商品房的问题。

这对夫妻在2009年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了限价商品房,随后由汤加丽与房地产公司签署了预售合同,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在2012年,汤加丽成功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明确登记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的性质是限价商品住房。

然而,在2015年,当冯晓峰决定全家搬往南方城市时,他们之间的矛盾爆发,最终导致离婚。在分割房产时,双方产生了激烈的争议。冯晓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房产,但汤加丽认为这套房产是她个人申请的,因此应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限价商品房如何分割?律师提醒两点要注意

夫妻离婚时,限价商品房的分割

针对这一争议,律师提供了以下两点分析:

一、房子到底是谁的?

尽管房屋登记在汤加丽一人名下,但实际上这套房产是冯晓峰和汤加丽的共同财产。因为这套房产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且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偿还贷款,确认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如何分割?

双方要分割房子,首先应该确定房子的价值。但房子是限价房,与普通商品房存在差别。由于限价商品房是一种政府干预的特殊商品房,在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之后,才允许上市交易,并且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比例为35%。

夫妻离婚,限价商品房如何分割?律师提醒两点要注意

汤加丽和冯晓峰的这套房子已经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如果双方无法就价格达成一致,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评估确定房子价值。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点:房产实际上并没有上市,那么后续出售房子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分割房子之前是否要扣除呢?实践中基于公平考虑,法院判决中会先扣掉该笔费用,再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时,面对限价商品房的分割,律师建议双方要充分了解房产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其价值,并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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